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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R专家解读《劳动合同法(草案)》
http://www.Job00.com 2006-8-4  新闻来源: 人力资源总监

 

  书面合同不签,视为已签合同

  有的用人企业依靠自己的强势地位,不与劳动者签书面合同。《劳动合同法(草案)》规定,已经存在劳动关系,但双方没有书面合同的,除非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,否则视为已签订了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。

  劳务派遣超过一年,与用人单位签合同

  劳务派遣涉及用人方、派遣方和劳动者三方关系,一旦发生工伤,责任很难认定。《劳动合同法(草案)》规定:劳务派遣时间不得超过一年,超过一年如仍使用,用人单位需自己与劳动者签订合同。

  季节性企业,可约定中止劳动关系

  季节性较强的企业,一年中往往只有部分季节开工。《劳动合同法(草案)》规定:企业可与劳动者协商约定中止部分劳动关系,即在企业不开工的季节里,企业可以不履行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。

  兼职影响工作,可解聘员工

  《劳动合同法(草案)》规定:当员工的兼职工作影响到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单位的工作时,企业可以解聘员工,但要求证据十分充足。此外,无固定期合同的员工,因病不能从事现有工作,或转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,企业可以解聘。

  合同自然终止,员工可获补偿

  《劳动合同法(草案)》规定:合同自然到期了,企业不再继续与员工签约,也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。员工的跳槽会影响到企业商业机密的,企业对其作出竞业限制,也要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
  拖欠工资,不缴保险,辞职不算违约

  企业没有及时支付报酬或不足额支付报酬、或未足额缴纳相关保险时,员工因合法利益受侵害辞职,不算违约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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